中國醫藥大學中醫學院教師全英語授課(EMI)開課補助辦法

中華民國11326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8次中國醫藥大學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推動教育部實施「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重點培育學院」,中醫學院(下述簡稱本院)訂定本辦法鼓勵本院教師開設全英語授課課程(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簡稱EMI)。


第二條 補助對象:已通過本校課程委員會審核且於當學年度開設之EMI 課程之本院教師。


第三條 補助原則:
(一)符合教育部EMI 課程規定之課程。
(二)申請期限:採當學期內隨到隨審,受理截止日為當學年度3 月31 日止。【申請表請參閱「法規與表單」】
(三)每位教師同一門課程獎勵金至多申請2 學期(次),且該門課最少要授課6 週或12 小時以上擇一計算。
(四)合班上課之課程視為同一門課。


第四條 補助方式:
(一)教師得申請兼任助理乙位:須參與本院未來舉辦之EMI 課程TA 培訓工作坊。
(二)補助教材相關費用:每門課程補助款最高為新臺幣三萬元,包括圖片使用費、圖片版權費、資料蒐集費、資料檢索費、電腦周邊用品、雜費等,均採實報實銷。


第五條 補助經費來源為「教育部大專院校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相關經費核銷須依「大專校院推動雙語化計畫補助暨經費使用原則」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本院得視當學年度經費預算及全英語課程開課數適度調整補助金額。計畫經費用罄即不再受理申請並以首次開設之全英語授課課程為優先。如因故取消開課,則須繳回已請領之款項。


第六條 補助運作期程:配合校內經費報支程序,計畫運作期程為自申請日起至當學年度3 月31
日止,受獎勵之經費皆須於該學期內全數核銷完畢。


第七條 本辦法經中國醫藥大學雙語中心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以上辦法也可於「法規與表單」查閱及下載。